索引号: | 11341729003258445L/202404-00100 | 组配分类: | 食品小作坊登记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 | 泾县云岭镇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食品小作坊登记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食品小作坊申请登记、变更、延续、注销、补证申请业务的办理。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25号)
三、受理机构
政务服务中心登记注册窗口、各市场监管所
四、申请条件
食品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一)生产加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有效分隔;
(三)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直接从事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五、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小作坊申请书;
(二)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其使用证明;
(三)拟生产的食品品种及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
(四)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说明。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期限:10工作日;
承诺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结果送达
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服务电话
政务服务中心登记注册窗口0563-5101727
泾川市场监管所 0563-5033287
城郊市场监管所0563-5033913
云岭市场监管所 0563-5760266
丁家桥市场监管所0563-5730205
榔桥市场监管所 0563-5620220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监督投诉:0563-5101700、0563-5100505;
现场监督投诉:泾县市场监管局,泾县谢园路10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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