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830807B/202404-00110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县本级)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5124297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安徽大福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分子改性颗粒(一期) |
泾环综函 〔2024〕11号 |
2024年4月1日 |
2 | 安徽爬山虎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管材生产项目 |
泾环综函 〔2024〕12号 |
2024年4月11日 |
3 | 安徽优视标识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城市家具”生产及研发项目(一期) |
泾环综函 〔2024〕13号 |
2024年4月16日 |
4 | 泾县中村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
泾环综函 〔2024〕14号 |
2024年4月17日 |
5 | 泾县濂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 |
泾环综函 〔2024〕15号 |
2024年4月18日 |
6 | 安徽众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 |
泾环综函 〔2024〕16号 |
2024年4月18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