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泾县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泾县政府网、泾县新闻网、泾县融媒体中心、《绿色泾县》等新闻媒体和县内自媒体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介绍了我县2019年放心消费创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工作情况以及2020年消费维权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我县评选认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家,成功创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户,申报成功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户。12315、12331投诉举报平台和县消保委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7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增加赔偿2.38万元,兑现奖励2件,奖金1200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查办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61件,案值7.95万元,罚款34.6万元。“双打”行动,共整治重点领域3个,捣毁制售假蜂蜜窝点1个,发布流通领域水泥质量抽查检验情况通告1个,查办侵权及假冒案件59件,罚款48.45万元,移送公安部门案件4件。“网剑”行动,共检查网站、网店198户次,下达《网络主体监管行政指导书》19份,责令整改网站2个、清理及修改网站宣传信息12条,行政约谈餐饮网络服务平台2个,查办网络违法经营案件7件。
2020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消费教育引导力度,精心筹划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活动;不断拓宽受理消费者投诉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新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强化市场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努力为全县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