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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号)

发布时间:2020-02-24 14:28 来源:泾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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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随着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我县外来人员增多,人员流动性增大,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但少数市民逐渐放松了警惕,防范意识淡化,出现了出门不戴口罩、扎堆聚集等现象。为持续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巩固我县前期疫情防控良好成效,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不能掉以轻心。疫情还未结束,防疫仍在继续,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支持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不遵守规定者,广大人民群众要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大家共同努力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坚决杜绝聚集活动。不聚会、不聚餐、不串门、不走亲访友,不到人员密集场所聚集。“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严禁打麻将、玩扑克。坚持非必需不出门,减少在公共场所的逗留时间。

  三、坚决做好个人防护。对自己、对他人健康负责,自觉勤洗手、讲卫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医院等所有公共场所,必须做到全员、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自觉遵守居住地所在的小区(村)和公共场所防疫安全管理。

  四、积极主动报告返(来)泾人员信息。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告知目前仍在湖北等重点疫区亲友或出租房客暂不要返泾,如确需返泾,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按规定集中隔离观察14天。如有从非重点疫区返泾亲友或出租房客,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自觉接受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服务。

  泾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 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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