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琴溪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该镇玲芝村王渡组有人在焚烧秸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场发现焚烧秸秆嫌疑人涂某,并将涂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当天下午15时许,涂某在自家油菜地里收油菜,收完后田里留有许多油菜壳,觉得会影响之后水稻种植,于是用黑色打火机将这些油菜壳全部焚烧,总共焚烧面积约为30平方米。在民警的询问下,涂某对自己焚烧秸秆行为供认不讳。
据悉,涂某在泾县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涂某作出罚款50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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