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非法捕捞渔具销售的源头管理,开展禁用渔具专项检查。
一是组织稽查人员对辖区内6家渔具经销店进行专项突击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电鱼、炸鱼、毒鱼以及绝户网等禁用渔具行为,主动向商家宣传长江、青弋江禁捕退捕相关政策,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二是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渔具联合执法检查,深入辖区渔具销售点仔细检查是否销售违禁渔具以及所售渔具是否来源可溯、质量合格,并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三份,要求经营户立即整改。
下一步,还将持续开展渔具市场常态化检查,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售卖禁用渔具行为,以实际行动守护好一江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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