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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21 16:42 来源:泾县纪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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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9月22日至10月14日对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房地产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单位特点和实际,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检查“三个聚焦”情况: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18298287651

信访接待室: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住建局大楼6楼603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住建局大楼正大门东侧

电子邮箱:jxxwxcz003@126.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0年10月14日截止。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信访反映平台)

县委第三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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