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信息

整治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戴头盔行为 保障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20-10-12 17:20 来源:泾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
【字体大小: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0月10日,县交管大队抽调90余名警力,在城区全面开展非机动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县交管大队分别在城区谢园路、南华路、财富南路和桃花潭中路等重点路段,设置7处查稽点,并派出铁骑机动巡逻组5人,重点查处电动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整治现场,交警还向骑乘人员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单,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截止到11日,县交管大队累计教育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驾驶人25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页3000余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