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左银海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副主任方铸、吴晓梅、王永生、王德斌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马文波,县法院院长仇恒辉,县检察院检察长杜爱鹏,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泾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泾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和《泾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分月主要工作安排表(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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