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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1 11:16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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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地处长江南岸与皖南山区的相接地带,与“两山一湖”(黄山、九华山、太平湖)紧紧相连,位于苏、浙、沪三小时经济圈内,“三纵四横”快速交通体系。泾县旅游资源丰富,现有云岭、查济、桃花潭等7处4A级景区,王稼祥故居纪念馆、江南第一漂等6处3A级景区。连续举办多届油菜花马拉松赛、山地自行车赛、桃花潭龙舟赛等品牌赛事,获评安徽省旅游强县、安徽十大全域旅游目的地品牌。为进一步提升泾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泾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泾县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二)招商内容:①榔桥镇双河村种子田隧道等14个弃渣区综合治理工程中产生的砂石料资源有偿使用;②太榔路K129+300-K172+400(洗马桥-汀溪)道路修复工程;③榔树口至苏红段道路改造工程。

(三)招商单位:泾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地点:泾县

(五)项目范围:泾县泾川镇、榔桥镇、琴溪镇、蔡村镇、汀溪乡。

(六)合作期限:15年

(七)合作模式:项目实施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动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由泾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招商主体通过公开招商形式择优引入社会投资方,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合作开发模式实施项目。社会投资方确定后,泾县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告社会投资方招选结果,并与社会投资方签订项目合同(合作开发协议)。

三、项目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独立法人,具有投资实力和管理运营能力。

(三)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贰亿元。

(四)具备道路建设经验,前期实施过类似项目的法人单位优先考虑。

(五)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投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项目报名方式

(一)报名人持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企业基本信息介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泾县谢园西路1号  泾县行政大楼  609室

(四)报名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1年6月4日17:30。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6月5日

(六)招商结果公示时间:2021年6月6日-2021年6月8日。

五、评审办法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将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按招商方案评选最优投资人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合作开发协议)。

六、联系方式

吴先生    电话:15956292954

泾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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