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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坚持“四个导向” 推动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发布时间:2021-06-02 17:03 来源:县法院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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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县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宗旨,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牵引,聚焦顽瘴痼疾整治,坚持“四个导向”推动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截止5月26日,结案率达72.41%,居全省基层法院第5位。

  坚持目标导向,加强分析研判。一是科学制定目标,根据2021年安徽法院结案率目标及每月目标,立足该院员额法官数量及每月收结存情况,科学制定各庭室每月结案任务,并将指标目标层层分解,加强调度。二是加强分析研讨,召开审判工作会议围绕安徽法院推进均衡结案工作方案,院党组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与,对指标构成、指标内容及计算方式等逐一解释,强化审执人员均衡结案意识。三是强化审判监督,紧盯结案工作,采取一周三通报四层通报机制,通报全省、全市、各庭及个人排名,强化法官的结案意识,让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掌握最新办案情况,及时调整决策和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安排以及该院部分均衡结案指标排名情况,制定具体的目标任务。一是加强案件评查,对2018年以来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进行评查,对长期未结案件围绕系统审限变更原因及变更事由逐一排查,并对照案卷材料进行核查,对于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由庭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督办,建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台账,登记办理进度,每月20前将台账报送至审管办,对于超过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撰写案件情况说明,并要求承办人写出办案计划及预计结案日期。二是强化繁简分流,分析讨论了目前速裁案件立案、送达、审理各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速裁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三是严格审限变更,强化办案人员审限意识,严格审限变更审批手续,严格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避免隐形超审限现象。

  坚持效果导向,提升服务水平。制定出台《泾县人民法院关于实施诉前司法鉴定的规定》,从申请程序、审查标准、承办部门、鉴定流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对诉前鉴定做了详细的规范有效提高鉴定效率,有效缩短审理时间。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提升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水平,成立少年法庭,不断探索少年审判新机制、新模式、新方法。持续深化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专门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跨域立案”窗口并配备专员,将“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实现长三角地区跨域立案。启用律师服务平台助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在充分考虑群众需求,便利群众诉讼的基础上,不仅提高该院审判效率,更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责任导向,完善考评机制。每周召开庭务会,定期召开审判质效分析会,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层层压实责任。对于在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改”字为要,对于能够及时整改的,严格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纪检部门履行监察职责,审判管理部门严格审限管理,确保结案工作有力推进,各项指标稳步提升,圆满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同时进行承办人办案质效考核,围绕结案率,调撤率,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等6大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充分营造以办案论英雄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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