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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项目公示(2021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21-06-03 15:47 来源: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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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锦龙建陶有限公司等单位因经营需要,申请担保贷款。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调查,经县担保公司评审会审议,同意为下列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现公示如下:

1、泾县锦龙建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学强,企业主要产品屋面瓦,担保金额170万元。

2、安徽民生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民,企业主要产品电器柜,担保金额340万元。

3、泾县金源粉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永加,企业主要产品重质碳酸钙,担保金额150万元。

4、泾县景兴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霞,企业主要产品瓦楞纸,担保金额410万元。

5、安徽省泾县鑫源茧丝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锦泉,企业主要产品白厂丝,担保金额270万元。

6、安徽泾县向成粉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向,企业主要产品重质碳酸钙,担保金额30万元。

7、安徽战岭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小琴,企业主要产品农副产品,担保金额500万元。


公示期自即日始5日,即6月3日—6月7日。凡对上述担保贷款企业有不同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反映,也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委反映。  

联系电话: 5120201(县担保公司)

监督电话:5102722 (县纪委监委)


泾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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