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药品流通领域疫情防控监管,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前哨”作用,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县和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多措并举切实做好零售药店防控工作。
加强防疫宣传,夯实工作基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明确现阶段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实时通过泾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微信群发布《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0号)《泾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5号)及《泾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6号)等防疫通知。
加强组织管理,统一思想认识。7月30日,召开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通报了近期疫情防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对药品经营企业提出防控要求,当场签署了《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在药店内进行张贴,主动引导顾客配合信息登记。
加强药品零售管理,把握实时动态。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的人员严格实行实名登记,要求全县零售药店能够及时、准确的将购药人员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地址等信息在草料二维码系统中录入上报。为确保信息登记准确完整,安排人员每日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进行电话核实。截至目前,共上报数据53416条。
加强防控巡查,落实工作举措。迅速组织对全县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个别登记不规范、未及时上报的药店,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药店,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截至目前 ,共检查零售药店36家次,责令限期整改药店12家,有效推动“一退两抗”销售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关注零售药店是否按要求进行常态化防控,对不按规定要求执行的药店,及时约谈并责令整改,涉嫌违规违法的,一律按上限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