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泾县残疾人工作站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6 16:20 来源:泾县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
【字体大小:
分享至:

一、项目编号:AHZX-CG-2021036

二、项目名称:泾县残疾人工作站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汇茂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17号2号楼602室

成交金额:2125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泾县残疾人工作站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采购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泽兵、程海平、卜烈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费按包干价4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残疾人联合会、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6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18056330086 、1386537665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6号

联系方式:18056330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3865376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先生、郭劲松

电话:18056330086 、13865376657

泾县残疾人联合会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