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自己购买的90瓶某品牌白酒可能是假冒商品,随后执法人员立即介入展开调查。
接到举报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举报人购买白酒的商家,对其经营场所和仓库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了同款某品牌白酒共计54瓶。
根据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侵权假冒产品在市场上的出现,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对消费者的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也干扰了企业创优质、保名牌、树立商标信誉的正当竞争,侵害了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利,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保持打击态势作为改善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同时坚持“监管+抽检+服务”并举,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从严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密切关注群众食品消费密集的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紧盯校园周边、食品生产小作坊等重点区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实现生产、流通、餐饮全方位监管,以实际行动守护我县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县市场监管局以检促管,重点对酒类、大米、饮料茶叶等我县特色品种和节日期间热销的食品开展抽检,今年共完成食品抽检366批次,合格率98.63%;食用农产品抽检278批次,合格率97.12%,对于不合格产品,督促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并依法处理。而对于生产经营者和相关企业,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培训、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企业自律实现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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