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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泾县泾川镇工程弃砂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09:09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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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砂石资源管理,规范整合砂石资源处置利用行为,防范各类涉砂违法行为的滋生,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促进砂石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泾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该项目面向社会招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泾县泾川镇工程弃砂利用项目

2.项目概况:依据《泾县泾川镇工程弃砂资源化利用方案》(详见附件),本次泾川镇工程弃砂利用区域共10处,弃砂量约1258.36万吨。

二、招商单位

泾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报名条件

1.投标人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及投融资能力,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3亿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1)需原件一份,(2)(3)验原件,需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公章,A4纸装订),超过报名时间或者资料不符、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的,均不接受报名。

四、投资者的确定办法

在本公告对外发布后的3日内,意向合作者在由招商方审核确认报名资格后,即取得资格入围,中选人的确定办法为:如果只有一家企业报名响应,则该企业为中选人:如果有两家企业报名响应,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其中一家企业为中选人;如果有三家以上企业报名响应,则以竞标方式确定其中一家企业为中选人。公示期满,中选人确定后,由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放《地块经营权转让合同》明确成交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公告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发布。

六、招商底价:78018.32万元

七、服务周期:10年

八、招商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3月31日,招商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2日。

 

附件:《泾县泾川镇工程弃砂资源化利用方案》

泾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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