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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2-05-12 10:45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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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2日)

泾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泾县统计局

2018年9月,我县根据国务院和安徽省统一部署,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县200余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汇集了105204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7137.86公顷(40.71万亩)。其中,水田23747.77公顷(35.62万亩),占87.51%;水浇地218.35公顷(0.33万亩),占0.80%;旱地3171.74公顷(4.76万亩),占11.69%。榔桥镇、桃花潭镇、云岭镇、黄村镇和昌桥乡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65.85%。榔桥镇、桃花潭镇、云岭镇、黄村镇和昌桥乡水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田的66.65%。泾川镇和云岭镇水浇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浇地的67.75%。泾川镇、榔桥镇、桃花潭镇、云岭镇和丁家桥镇旱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旱地的69.3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9278.20公顷(28.92万亩),占全县耕地的71.0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605.90公顷(3.91万亩),占9.6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514.56公顷(6.77万亩),占16.6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679.29公顷(1.02万亩),占2.5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9.91公顷(0.09万亩),占0.22%。

二、种植园用地6459.35公顷(9.69万亩)。其中,果园212.26公顷(0.32万亩),占3.29%;茶园3317.08公顷(4.98万亩),占51.35%;其他园地2930.01公顷(4.40万亩),占45.36%。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茂林镇、榔桥镇、桃花潭镇、云岭镇和汀溪乡,占全县种植园用地的74.07%。

三、林地147245.85公顷(220.8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07044.48公顷(160.57万亩),占72.70%;竹林地19012.82公顷(28.52万亩),占12.91%;灌木林地7882.14公顷(11.82万亩),占5.35%;其他林地13306.41公顷(19.96万亩),占9.04%。泾川镇、茂林镇、榔桥镇和桃花潭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54.48%。

四、草地535.53公顷(0.80万亩)。其中,其他草地535.53公顷(0.80万亩),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泾川镇、榔桥镇、桃花潭镇、黄村镇和丁家桥镇,占全县草地的70.06%。

五、湿地1444.83公顷(2.17万亩)。其中,内陆滩涂1444.83公顷(2.17万亩),占100%。泾川镇、榔桥镇、琴溪镇、云岭镇、黄村镇和丁家桥镇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84.6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678.90公顷(16.02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393.50公顷(3.59万亩),占22.41%;村庄用地7672.68公顷(11.51万亩),占71.85%;采矿用地509.45公顷(0.76万亩),占4.7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3.27公顷(0.15万亩),占0.97%。

七、交通运输用地1845.36公顷(2.7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92.83公顷(0.14万亩),占5.03%;公路用地730.01公顷(1.10万亩),占39.56%;农村道路1022.52公顷(1.53万亩),占55.4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460.25公顷(9.6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948.49公顷(4.42万亩),占45.64%;水库水面369.18公顷(0.55万亩),占5.71%;坑塘水面1639.14公顷(2.46万亩),占25.37%;沟渠1017.26公顷(1.53万亩),占15.75%;水工建筑用地486.18公顷(0.73万亩),占7.53%。泾川镇、榔桥镇、桃花潭镇、黄村镇和昌桥乡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的64.49%。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守牢耕地红线。坚持系统观念,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坚持节约集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模式。

国土调查成果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从事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通过“三调”,获取了覆盖全县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和地类变化情况等信息,集成了图件、文字和数据库等各类成果。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作为制定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泾县高质量发展,推进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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