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巡 察 公 告(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4-03-04 09:39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字体大小:
分享至: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委第轮巡察第二巡察组2024年3月4日至3月22对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规律,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访接待点,设置巡察意见电子邮箱“码上巡察”二维码开通专门举报电话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举报电话:18298281182

(二)信访接待室:泾县行政中心二楼213办公室

(三)意见信箱:泾县行政中心大楼南门(谢园西路1号)

(四)电子邮箱:jxxwxcz002@126.com

“码上巡察”二维码:

受理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0243月20截止。

根据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巡察信访反映平台)

 

                     十四委第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2024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