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将于下月召开《泾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及建立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7月10日上午8:30
地点:县发改委517会议室(县人社办公楼5楼)
二、定价方案
(一)现行价格和拟调整价格
项 目 |
现行价格 |
拟调价方案一 |
拟调价方案二 |
起 步 价 |
5元/2公里 |
6元/2公里 |
7元/2.5公里 |
车公里运价 |
2公里后每公里1.50元 |
2公里后每公里1.80元 |
2.5公里后每公里1.70元 |
空 驶 费 |
超过6公里部分,按 车公里运价加收50% |
超过4公里部分,按 车公里运价加收50% |
超过4公里部分,按 车公里运价加收50% |
等 候 费 |
免费等候5分钟,5分钟后按每3分钟收取1元 |
仍按原规定执行 |
仍按原规定执行 |
夜 行 费 |
当日23:00至次日5:00起步价加收1元 |
仍按原规定执行 |
仍按原规定执行 |
(二)试行起步价春节临时加价
为充分调动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积极性,满足市民春节期间交通出行的需要,规范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客运价格行为,拟对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试行春节临时加价。即: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巡游出租车起步价临时加价。拟调价方案一起步价加价最高不超过4元/车次;拟调价方案二起步价加价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
(三)建立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以我县车用天然气现行价格4.33元/立方米为基期价格,原则上气价每增加0.40元/立方米,车公里运价上调0.10元;当气价下调0.40元/立方米时,车公里运价下调0.10元。为避免出租车运价频繁调整变动,经县政府批准启动联动机制后,运价调整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
以上方案适用范围为:泾县高铁站-322省道(经太美大桥)-双坑(沿新205国道)-榔树口(沿老205国道)-零公里(沿老322省道)-董村桥。
(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三、成本监审办法及结论
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向泾县客运公司顺达出租车代理公司出租车驾驶员发放并回收84份《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调查表》,通知泾县客运公司出租汽车分公司填报《成本监审情况表》并提供相关成本资料,并走访县运管所、统计局、保险公司、汽车维修企业、检测企业、油改气企业、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获取和核实相关数据。
巡游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包括车辆折旧费、行车燃料费、车辆保险费、修理费(包括更换轮胎消耗费用)、驾驶员工资、驾驶员社会保障费、车辆税费和其他费用。
经审核,泾县巡游出租车2018年单车定价总成本为118063元,单位载客营运成本2.62元/公里。
四、听证人及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听证人:夏国金、操金龙、刘欢
(二)听证会参加人
方振华(县顺达出租车分公司驾驶员)
本次听证会特邀新闻媒体参加。
特此公告
附件:泾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及建立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方案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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