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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结果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8-10-10 17:08 来源:泾县交易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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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结果通知书

泾县公安局汀溪派出所附属楼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并经过会议研究同意,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泾县公安局汀溪派出所附属楼建设工程

二、项目估算价:约人民币115万元

三、选定方式:☑直接选定  □随机抽取  □竞价  □比选  □公开招标  □县政府研究

四、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代理服务费(或计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执行

请你单位于本通知书下发起3日内,到本单位签定代理委托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单位:泾县公安局

联系人:柏先生

联系方式:13966196460

联系单位: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民学

联系方式:18792228668

县政府督办室:0563-5102609

县监察局:0563-5102720

 

 

泾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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