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结果通知书
泾县公安局汀溪派出所附属楼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并经过会议研究同意,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泾县公安局汀溪派出所附属楼建设工程
二、项目估算价:约人民币115万元
三、选定方式:☑直接选定 □随机抽取 □竞价 □比选 □公开招标 □县政府研究
四、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代理服务费(或计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执行。
请你单位于本通知书下发起3日内,到本单位签定代理委托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单位:泾县公安局
联系人:柏先生
联系方式:13966196460
联系单位: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民学
联系方式:18792228668
县政府督办室:0563-5102609
县监察局:0563-5102720
泾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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