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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关于召开制定泾县城市公共汽车票价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17-08-11 08:1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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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皖价法〔2009〕95号)有关规定,县物价局、县交运局拟于9月召开制定泾县城市公共汽车票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18名。其中:消费者9名、经营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1名、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人员4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产生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3.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4.允许公开个人姓名等信息。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  消费者参加人由县物价局委托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

2  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由县物价局委托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机关、部门和组织推荐。

3  专家学者由县物价局聘请。

(三)报名时间

消费者参加人请持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8月26日前到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地址: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10办公室;电话:5100531)报名。

三、旁听人员报名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于2017年8月26日前到县物价局报名,县物价局根据报名情况随机抽取。

四、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新闻媒体请于2017年8月26日前到县物价局报名,并领取邀请函,届时持邀请函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系单位:泾县物价局

联系人:刘欢

联系电话:0563-5100672

 

监督单位及电话:

县政府督办室:0563-5102609

县监察局:0563-5102720

 

泾县物价局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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