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年第2号令)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皖价法〔2009〕95号)有关规定,县物价局、县交运局拟于9月召开制定泾县城市公共汽车票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18名。其中:消费者9名、经营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1名、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人员4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产生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3.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4.允许公开个人姓名等信息。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 消费者参加人由县物价局委托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
2 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由县物价局委托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机关、部门和组织推荐。
3 专家学者由县物价局聘请。
(三)报名时间
消费者参加人请持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8月26日前到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地址: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10办公室;电话:5100531)报名。
三、旁听人员报名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有意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于2017年8月26日前到县物价局报名,县物价局根据报名情况随机抽取。
四、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新闻媒体请于2017年8月26日前到县物价局报名,并领取邀请函,届时持邀请函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系单位:泾县物价局
联系人:刘欢
联系电话:0563-5100672
监督单位及电话:
县政府督办室:0563-5102609
县监察局:0563-5102720
泾县物价局 泾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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