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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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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政务服务中心A区,电话:0563-5124159,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发布各类信息221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8(规范性文件1),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0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 财政资金14条,上级政策解读4条,本级政策解读8条,主动回应13条,监督保障22条,其他类信息公开70条。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保证日常更新,提高更新质量,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泾县数据资源管理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贯彻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电子化流转,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及时公开部门文件、年度财政预决及“三公”经费、“互联网+政务服务”办件情况等信息。2023年,发布规范性文件1条,并同步做好了相对应的政策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配合县政务公开办,维护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平台,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全力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

一是注重工作考核,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督查,狠抓重点内容公开的考核,以督查促管理。

二是注重社会评议,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评议内容包括是否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是否能够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六项内容。评议方式:网络评议;问卷评议;监督评议;专题评议等四种方式。

三是对照市、县政务公开网上监测反馈,及时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对反馈问题清单逐条整改。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报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同步公开举报地址、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举报。2023年未收到相关举报,故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更新力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过于单一,常常采用文字解读的方式,三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还不够深入,业务不够熟练。为此,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局实际情况做好部门文件、主动回应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针对群众在政务大厅中办理的高频事项进行相关政策文件的集中公开二是优化政策解读工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水平,聚焦政策文件中群众和企业关注的重点内容,说清说透政策惠民利企的亮点,用精准化解读和丰富多样的解读方式助力政策落地见效。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能力,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会,增加与其他县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交流,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展为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依据标准目录,持续提升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2023年我单位聚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泾县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方案》重要政策,及时规范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保障受理渠道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保持畅通,有专人解答依申请公开业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