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402-00050 组配分类 直属事业单位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2-19 08:0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直属事业单位
信息来源 泾县桃花潭·查济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导航 组织机构简介
信息名称 泾县桃花潭·查济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内容概述 一、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景区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文化旅游业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泾县桃花潭·查济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景区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文化旅游业的各项措施和要求。2.制定景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详规,并组织实施。3.依法保护、利用景区内的文物和人文生态资源,组织实施、审查监督景区内有关建设项目。4.负责景区规划范围内文化旅游资产整合,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整体形象宣传。5.承担国家、省、市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6.为县政府委托桃花潭镇党委、政府管理和负责桃花潭镇区域文物和人文生态资源保护与开发、经营的专门机构。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管委会内设4个股室:办公室、文物保护股、旅游开发股和旅游监管股(对外挂“综合执法中队”牌子,依法接受授权,履行文化旅游等综合执法工作),设股级领导职数4名。

(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办公室会议的筹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3.负责文秘、调研、信息、档案、保密、车辆管理、景区接待及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学习等工作。

4.负责办公室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

5.负责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监督工作;

6.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统计工作。

(二)文物保护股

1.负责文化旅游区范围内的文物点保护工作;

2.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工作;

3.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工作;

4.负责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5.负责文化旅游区内配套建设及文物维修工作;

6.负责王稼祥故居纪念馆规划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三)旅游开发股

1.负责文化旅游区内经营项目、游乐设施与活动的审查和管理;

2.负责文化旅游区内项目的招商、推进工作;

3.引导文化旅游区建设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4.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5.参与文化旅游区开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订工作;

6.负责规划范围内文化旅游资源整合,5A旅游景区创建,整体形象宣传推介工作;

7.负责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的联系工作。

(四)旅游监管股

1.负责管委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2.对文化旅游区内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

3.组织协调文化旅游区重大活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管委会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5.负责景区建房风格风貌管控工作;

6.配合镇国土城建部门,参与违法建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整治工作。

(五)除内设机构外,全面管理王稼祥故居纪念馆,下设办公室:

1.负责王稼祥故居纪念馆日常接待工作;

2.负责纪念馆内公用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

3.负责纪念馆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

4.协同文物保护股做好王稼祥故居(三处国保点)保护规划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

宣城市泾县桃花潭镇桃花潭路5号(泾县桃花潭镇人民政府内)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20

五、联系方式0563-5982006

六、负责人姓名

泾县桃花潭·查济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