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06-00105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06-03 09:33
发布文号 泾政办〔2021〕12号 关键词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信息来源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专项规划】关于印发《泾县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泾县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业经县政府第71次常务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专项规划】关于印发《泾县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泾县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业经县政府第71次常务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泾县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泾县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省、市、县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泾县乡村建设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坚定绿色发展不动摇,发挥好泾县的生态优势,加快促进“两山”理论创新实践,通过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引领、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五大行动,探索泾县地域特色乡村建设行动模式,推动乡村环境更加美丽、基础更加完善、人文更具特色、具备产业植入条件,逐步形成由点到线及面的宜居宜业宜游乡村布局。

二、工作目标

综合考虑乡镇资源秉赋、区位条件、人文积淀和发展水平,按照“重点培育、全面推进、争创品牌 ”的要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力争每年培育10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点,到2025年建成2个以上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乡村建设行动走在全省前列。

三、建设任务

(一)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引领行动

1.明确村庄布局分类。基本完成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村庄分类和布局,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全面完成村庄规划分类,将村庄具体划分为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拆并类、集聚提升类、其他类等5种类型。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等,有序推动有条件的村庄撤并或联合发展。

2.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实施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全力推进榔桥镇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新增耕地5000亩、增减挂钩2000亩。积极总结并推广经验,力争到2025年,全县累计完成新增耕地2万亩、城乡增减挂钩6000亩。

3.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6月份前完成省级试点村月亮湾村村庄规划审批。在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开展泾县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由各乡镇结合产业发展、土地整治等需求选择至少1个村开展县级村庄规划试点。2022年,全县完成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依据村庄规划实施规划许可和用途管制。2023年,全县完成其他应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建立实施“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用途管制制度。

4.加强村庄风貌引导。出台《乡村建设风貌引导办法》,编制乡村建房通用图集,通过规范管理,确保至2025年全县乡村风貌明显提升。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红色乡村和传统建筑保护,完成13个第五批国家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二)实施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5.实施道路提质工程。确保芜黄高速今年建成通车,宣泾高速一期路基完成40%、桥涵完成50%,泾青高速完成项目工可。巩固“四好农村路”创建成果,继续建设宁泾公路、榔茂路二期等干线公路,开工建设榔苏路,加快泾黄茂公路、桃花潭至东堡公路、黄田至涌溪至桃岭公路前期工作。开展交通强国交旅融合发展试点,建成桃查路、溪桃路、榔黄路、小岭路、沙茂路、洗马桥至爱民段、毛田湾至红旅小镇段等美丽公路,完成G205榔树口至浙溪段等路域环境整治。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5.77公里、村道安全防护工程47.38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座。推深做实“路长制”,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启动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改造公交站台50个。到2025年,全面建成宣泾高速、泾青高速、宁泾公路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不断巩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品牌,持续打造“美丽公路”全省样板,积极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

6.实施重点水利工程。高质量建设安徽省牛岭水库工程,今年完成投资5亿元,2023年实现建成蓄水,工程争创省级以上质量奖。同步推进牛岭水库旅游开发,2023年基本完善智慧旅游中心、环湖道路等旅游配套,2025年库区旅游项目初具规模。开工建设泾县青弋江(城区段)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秦坑河城区段、琴溪河上漕段、汀溪河大康段河道治理,到2025年实现水利保障能力较大提升。

7.实施配套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昌桥乡区域供水管网铺设,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完成农村电网投资4000万元,到2025年实现乡镇电源布点、35千伏变电站全覆盖。大力建设数字乡村,推动农业千兆光网、5G网络、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2022年实现基本实现所有建制村通快递。开展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每年建设8个以上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到2025年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

(三)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8.实施农村“三大革命”。2021年完成无害化厕所改造2000户,建设2个省级整村推进改厕自然村,到2025年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建立建管并重、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与农户参与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循序渐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完成11个乡镇垃圾中转设备提升,到2025年实现生活垃圾全面无害化处理和分类管理。

9.加强农房整治管理。开展“四类房”及其他“脏乱差”设施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国省道、主要县乡道路沿线以及省市县中心村、示范村、提升村的“四类房”整治任务,健全管控机制,确保增量“零增长”。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6月底前完成农村房屋全面摸底排查,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2023年前全面完成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整治任务。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月底完成本年度任务。

10.推进村庄清洁绿化。加强农村生态保护,深化“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管护机制,打好全面禁渔持久战。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争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2021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四季”攻势,建成美丽宜居村庄20个、美丽庭院100个,完成300个自然村“五清”工作。逐步建立长效清洁机制,2025年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2021年完成2个省级中心村、3个市县中心村建设任务,到2025年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美丽乡村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争创全国村庄清洁示范县。

(四)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11.提升农村教育服务水平。优化教育布局,新建开发区幼儿园,改建开发区一贯制寄宿学校,逐步撤销孤峰学校、苏红学校初中部。到2025年,完成校区撤并6所,新建幼儿园2所,小学、初中各1所。加强黄村中学、云岭中学、培风中学等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乡村智慧学校建设覆盖率达100%。持续推进“县管校聘”和“无校籍管理”改革。成立县职业培训工作小组,改善宣城市工业学校办学条件,培训各类技能人才3000人次,到2025年将职业培训打造成为泾县乡村人才振兴的靓丽名片。

12.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成县医院应急中心、中医院医疗服务综合楼,加快构建智慧医疗服务体系,2025年前完成中医院三级中医医院创建。新建泾川卫生院,实施50所村卫生室、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到2025年,中心卫生院全部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一般卫生院全部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加强乡村医疗人才建设,每年定向委培10名以上乡村医生,三年内完成6名“千医下乡”、77名“万医轮训”。

13.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质量提升工程,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加快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5年实现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推动3所以上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2025年全县公建民营敬老院占比50%以上。开展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试点,2025年基本建立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建成镇、村公益性公墓各4个,2025年前建成乡镇片区公益性公墓20个。

(五)实施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行动

14.强化城镇综合服务能力。把县城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县域综合承载能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通过“城市双修”不断提升城市能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在县城就业的农民工市民化,2021年完成新型城镇化重点建设项目40个,2025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6%。加快小城镇发展,启动11个集镇街道改造、“双基”完善。

15.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点。高标准实施赵村乡村振兴综合改革集成示范区建设,形成政策集成、资本下乡、产业接入的可复制推广模式。结合农村改革、“两山银行”、村庄运营、土地整治等改革优先打造太美社区、马头村、溪头村、乌溪村、章渡村、后山村、苏红村、九峰村、溪口村、厚岸村、唐里村、田坊村、云岭村等乡村振兴示范点,进一步扶优大南坑村、月亮湾村、宋村、查济村、龙潭村、黄田村等集体经济强村,到2025年,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50个。

16.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集中精力率先打造东部绿色生态示范片区(琴溪镇-蔡村镇-汀溪乡),完成皖南川藏线、月亮湾景区、赵村、马头村等重要节点改造提升,加快推动美丽资源变成美丽经济,力争建设成为全省乡村振兴先行样板。积极推进西部特色文化(丁家桥镇-云岭镇-茂林镇-桃花潭镇)、牛岭水库旅游观光(榔桥镇-茂林镇-黄村镇)、城郊融合发展(泾川镇-昌桥乡)等乡村振兴片区建设,到2025年创成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三级书记抓乡村建设行动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工作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模式,为乡村建设提供根本组织保证。县农工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制定乡村建设行动考核体系,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各乡镇要对照行动计划,结合乡村实际和特色,逐项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抓好示范创建。

(二)强化投入保障。把乡村建设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分年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2025年提高到50%以上。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争取、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筹”的资金筹措机制。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绩效评价。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购、认建等形式参与乡村建设行动。

(三)深化农村改革。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机制,扩宽“两山”转化通道。深化实施“三乡工程”,吸引更多“能人”支援乡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坚持村庄运营与乡村建设同步一体化推进,探索乡村建设发展可持续模式。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全域土地整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积极争取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试点。持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不断为加快乡村建设提供新动能。

(四)加强考评督查。县农工办要建立定期统计报告制度,每月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乡村建设行动实施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制定考评督查实施细则,县委组织部要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度,县纪委监委要以作风建设为着力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五)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乡村建设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乡村建设先进个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为乡村建设行动和乡村振兴凝聚正能量,带动农民发挥主体作用,努力创造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共建格局。


附件:1.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

2.泾县乡村建设行动重点项目表






附件1

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明确村庄布局分类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民政局

2

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振兴乡村公司

3

有序推进村庄规划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建局

4

加强村庄风貌引导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5

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红色乡村和传统建筑保护

县住建局

县文旅局

6

实施道路提质工程

县交运局

 

7

实施重点水利工程

县水利局

牛岭水库建管处

牛岭水库投资公司

8

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县住建局

县水利局

9

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

县供电公司

 

10

大力建设数字乡村

县科商经信局

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

县联通公司

11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县交运局

县科商经信局

县邮政公司

12

开展省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

县农业农村局

县科商经信局

13

实施农村“三大革命”

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14

开展“四类房”及其他“脏乱差”设施整治

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建局、县执法局、

县公安局

15

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县住建局

 

16

推进村庄清洁绿化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县生态环境分局

17

提升农村教育服务水平

县教体局

宣城工业学校

18

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县卫健委

县医保局

19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县民政局

县人社局

20

强化城镇综合服务能力

县住建局

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

21

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点

县委组织部

县农业农村局

县振兴乡村公司、县农商行

22

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县农业农村局

 

23

强化投入保障

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

24

深化农村改革

县农业农村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5

加强考评督查

县委农工办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