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9003257952H/202305-00120 | 组配分类 | 茂林镇 |
发布机构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5-16 10:0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开,危房,改造,农村,财政部,建设部,政府,安徽省,茂林镇,立卡,政务,公示栏,电子屏,通知,方案,扶贫办,贫困户,建档,城乡,(建村 |
信息来源 | 茂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内容概述 | 序号公开领域(编码)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一级事项(编码)二级事项(编码)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动依申请县级乡级村级1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110001000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县住建局、茂林镇人民政府■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 |
序号 |
公开领域 (编码)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编码) |
二级事项 (编码)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村级 | |||||||
1 | 农村危房改造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110001000 |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住建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___ |
√ | √ | √ | √ | ||||
2 | 上级政策解读110002000 |
1.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2.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3.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2017〕18号)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住建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___ |
√ | √ | √ | √ | |||||
3 | 任务分配110004000 | 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 《安徽省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县住建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___ |
√ | √ | √ | ||||||
4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110007000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住建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___ |
√ | √ | √ | |||||||
5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110008000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住建局、茂林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___ |
√ | √ | √ | |||||||
6 | 认定结果110011000 | 认定结果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 《安徽省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政务公开专区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___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