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11-00049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1-23 08:48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关于宣城市暂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通告,主动回应
信息来源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导航 卫生、体育
信息名称 【医疗卫生】关于宣城市暂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通告 内容概述

【医疗卫生】关于宣城市暂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通告

按照国家、省医保局一部署,我市将于近期切换上线运行国家(安徽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系统切换期间,将暂停异地就医备案信息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平台。为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得到有效保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时间

自2021年11月24日起,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正常受理,但不再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将无法实现直接结报。

二、暂停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已办理异地联网结算住院且在老平台停机前未出院的,由医院在院内结算平台中办理转自费,待新平台启用后,重新办理医保登记。

(二)暂停期间,参保人员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需自费结账。出院后携带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相关病历等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三)参保人员将无法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国家异地就医本案小程序进行快速备案,省内异地也无法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邮寄方式或线下窗口提交备案材料。待新平台启用后,工作人员将统一录入备案平台。

三、恢复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恢复时间与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宣城市上线时间同步,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二)暂停期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统筹安排,提升服务意识,对参保人员备案申请及时回复并登记;优化手工报销流程,提高经办效率。

(三)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请广大参保人员合理安排异地就医相关业务办理时间。

在此衷心感谢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给参保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件:宣城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电话及地址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