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12-00125 组配分类 部门和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2-13 10:4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发展,林特,林业,泾县,经济,林长,建设,林下,特色,意见,产业,基地,森林,资金,我县,示范,林业局,财政局,扶持,依托,部门和专家解读
信息来源 县林业局 主题导航 农业、林业、水利
信息名称 关于《泾县推深做实林长制 加快林业特色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内容概述

关于《泾县推深做实林长制 加快林业特色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政策依据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立县,绿色发展”为主基调,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以“五绿”目标任务为抓手,加快推进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全县森林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林产品供给能力和产品呈多元化增强。根据我县县情、林情,制定现代林业产业相关政策和鼓励措施,是优化全县林业发展环境,培育林业发展新动能,推动林业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我县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四个泾县”的必然要求。

打造全国林长制示范区泾县样板,实现林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林业产业目标,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借鉴宣城市其他县、市、区及周边县、区的部分做法,结合我县林业产业发展实际,县林业局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中共泾县县委办公室、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拟定了《泾县推深做实林长制 加快林业特色经济发展 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审议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乡村振兴,推深做实林长制,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发展林特经济,大力推进高质量示范基地建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林下经济向绿色化、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为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新通道、推进山区跨越式发展赋能蓄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3日,我局先后书面征求了县财政局和各乡镇意见建议,各乡镇反馈无意见,县财政局反馈意见1条。

县财政局意见:《实施意见》第四大点“扶持政策”中,“对林业经济的各种扶持、奖励应建议围绕《泾县县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泾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业经济发展扶持文件政策。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强力推进零基预算要求,打破财政资金“固化”“碎片化”格局,不应新设扶持专项资金,属于市场经营领域,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鼓励支持。”

该建议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鼓励支持”在《实施意见》中已经明确。考虑到我县为重点山区县,林地资源丰富,发展林特经济对全县乡村振兴具有广泛的促进作用。为激励全县林业特色经济快速发展,尽快培育形成我县优势林业特色经济,《实施意见》中保留了“县财政每年安排林特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内容。

《实施意见》征求了县司法局法制办意见,反馈无意见。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县林特经济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一亩山万元钱”林特经济模式深化推广,林特经济利用林地面积新增35万亩,2035年发展到100万亩以上,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100亿元以上,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水平全面提升,产品生产、流通、加工体系逐步健全,同时依托林特经济,发展乡村观光游、采摘游和森林康养相结合的全域旅游,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林特种植户致富”的目标,基本形成“林下种,林中养,林上采,林间游”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五、主要内容

1、发展特色经济林。按照区域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的要求,以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基地为依托,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以茂林为中心,联接桃花潭、榔桥、汀溪等区域,打造香榧基地集群,以现有茶园改造为基础,重点实施以“香榧+茶叶”为主的林茶模式,推动生态复合茶园建设;以桃花潭、云岭、泾川、蔡村、琴溪等区域结合枯死树清理和生态修复建设早元竹基地;榔桥、黄村、昌桥等区域应加快青梅基地建设步伐,培育产业链,形成区域化发展格局。

2、发展林下中药材,开展“林药蜂”产融结合。围绕安徽“十大皖药”建设,因地制宜,突出区域特色,依托泾县国有林场、涉林经营主体等重点发展黄精、石斛、灵芝、葛根、丹皮产业,加快林药、林菌模式为主的林下仿野生栽培等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林药蜂”产融结合,在林下种植药材和配套种植蜜源植物,配套养殖土蜂,大力推广“林药蜂”模式。

3、支持林业特色经济科技示范基地和“试验田”建设。加大科技扶持和投入力度,依托泾县国有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林场等建设林特经济创新示范基地和“试验田”,开展林特经济新品种引进和栽培试验,鼓励支持发展市场短缺品种,重点加强适宜林特经济发展的优势品种的研究与开发,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搭建农民、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平台,采取“产学研”模式。促进科技与生产、集成与示范、保护与开发、培训与推广。

4、发展森林旅游,推动三产融合。依托我县优美的森林生态景观和丰富的森林文化,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森林康养、森林体验和森林研学等服务产业。以林下种植、养殖为依托,融合森林观光、生产体验、加工营销一体化的三产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一批具有林旅融合发展特色基地和林产品园区,打造林下经济发展新业态。


六、创新举措

设立林特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林特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据实补助,主要用于扶持林特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林业经营主体、品牌提升、林业科技创新等奖补,实行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由县林业局制定方案、报县财政局备案、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特色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确定专人负责,解决林业特色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建立林业特色经济发展考核激励机制,将林业特色经济发展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

2.规范申报奖补资金。林特经济基地建设,应做到建设前申报,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并做到建设中督查,建设后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申报补助。对于未经建设前申报,审核、验收未通过的,不予补助;对于现代林业示范区、林业示范基地、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林业品牌和营销建设创建的,根据认定文件申报补助。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泾县林业局

解读人:司有健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18655517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