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29743054042A/202209-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桃花潭镇 发文日期 2022-09-02 10:34
发布文号 桃政〔2022〕110号 关键词 环保,秸秆禁烧,本级政府文件
信息来源 泾县桃花潭镇 主题导航 农业、林业、水利
信息名称 桃花潭镇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桃花潭镇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桃花潭镇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任务,巩固我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根据泾农秸组办﹝2022﹞1号《关于印发泾县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践行农业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理念,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改善农村环境的着力点、提高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培育农业产业的支撑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加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2022年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5%以上,其中秸秆产业化利用率占利用总量的48%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秸秆“四化”利用

1.大力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优化农村能源结构,积极推进秸秆固化、秸秆炭化、秸秆沼气、秸秆热解气化、生物质天然气、秸秆纤维素乙醇、秸秆活性炭、秸秆发电等利用,支持企业技术升级,深入开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清洁生产改造。

2.稳步发展秸秆肥料化利用。宣传落实秸秆机械化还田标准,提高还田作业质量,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优化机具配置。推广以秸秆为原料的固、液态有机肥、专用肥、混合肥、炭基肥等技术,扩大商品用有机肥生产规模,支持“秸秆+畜禽粪污”生产商品有机肥。
   3.有序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推进秸秆饲料化与畜禽养殖结构调整相结合,在牛、羊重点养殖村,推广秸秆青贮、秸秆黄贮、秸秆碱化、秸秆氨化、秸秆压块饲料(包括颗粒饲料)加工、秸秆揉搓丝加工,拓宽秸秆饲料化利用渠道。
   4.推动秸秆基料化利用规模。扶持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基质、水稻育秧基质和其他栽培基质、秸秆发酵床养殖产业,重点推广平菇、大球盖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扩大秸秆食用菌生产规模,提高基料化利用覆盖面。

(二)大力推进秸秆离田服务 各村要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到秸秆离田服务工作中来,把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秸秆禁烧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全力推进秸秆离田、统一堆放工作。                      

(三)落实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政策
   1、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对经县、镇认定的年利用秸秆量30吨(含30吨)以上至500吨(不含500吨)以下的秸秆利用主体,根据实际利用水稻、小麦、其他农作物(油菜、玉米等)秸秆量,分别给予50 元/吨、40 元/吨、30 元/吨的奖补。

2、秸秆离田奖补。各类农业生产主体(含种养殖大户)开展的秸秆打捆离田和人工离田作业,离田面积达到100亩(含100亩)以上的,给予30元/亩的奖补。每年的6月30日为午季秸秆综合利用奖补申报截止期限,11月15日为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奖补申报截止期限。

3、秸秆捡拾打捆农机具购置叠加补贴。各类农业生产主体购置的秸秆捡拾打捆机在农机购置补贴目录范围内的,除正常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外,再按购机发票金额的30%予以补助。

4、秸秆饲料化利用设施补贴。对符合《泾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的养殖主体购置秸秆粉碎(揉丝)机和青贮包膜(打包)机的,按购机发票金额的30%给予奖补。

(四)继续做好秸秆博览会参展工作
    组织好参加2022年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各项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引进技术先进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优化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新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将统筹领导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镇政府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村成立领导组,建立了镇、村二级网格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部门协作,汇聚工作合力,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落实到基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成效。
    (二)优先落实办理用地手续。对于在我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涉及到用地的,优先安排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用地。秸秆收储设施用地原则上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废弃地等,不占或少占农用地,依法依规优先办理用地手续。

(三)落实奖补项目的申报、初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牵头组织本镇各类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申报和初审,财政、土地、环保等相关站所予以配合。

(四)健全资源台账。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要切实摸清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底数,掌握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基础数据。为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合理规划布局、推动产业发展等提供支撑。
   (五)注重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络宣传、入户宣传、标语宣传、明白纸宣传、流动宣传以及组织农技骨干通过大户示范和田间课堂等多种渠道方式,多角度、全方面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民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和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秸秆产业新型发展模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持续推进的创新秸秆综合利用机制。
    (六)加强督查考核。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已纳入今年政府目标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各村要提高思想认识,对照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强化工作调度,明确时间节点安排,镇将对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各村开展督导检查和考评。




















桃花潭镇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为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桃花潭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情况如下:

组     长:夏光田

副组长:韩旭 、倪勇才、汪祥、查俊利

成    员:万瑞红 、俞懋 、张志伟、谢俊峰、陈兆园、马丹丹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谢俊峰兼任,成员:余灿灿、陈兆园、王倩、胡宝华

成员单位职责

(一)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积极探索农作物“四化”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打捆离田、粉碎还田、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达93.5%以上。

(二)环保站:负责牵头镇区域内的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农作物秸秆收储点的建设及镇村网格化管理。

(三)财政所:做好资金报账审核工作。

(四)执法大队: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