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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806-00154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县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18〕31号
发文日期: 2018-03-07 发布日期: 2018-03-07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咨询机关: 政策咨询电话:
关于印发《泾县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7 00:00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泾县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7日

 

 

 

 

 

 

 

 

泾县电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电梯安全管理,遏制电梯事故,降低电梯故障发生率和投诉率,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等规定,结合全县电梯安全管理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保、销售、使用、检验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通过电梯维保信息化监管、责任保险、安装及维保质量监督以及多元共治等制度进一步提升电梯运行的安全水平,确保全县老百姓安全乘梯。

全年具体目标:

(一)在用电梯注册登记率、使用单位签约确权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二)全面清理全县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系统基础数据,数据健康度达100%。

(三)电梯困人故障发生率、投诉率同比下降10%,电梯困人救援效率提高10%。

(四)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管理,推行电梯维保单位违章记分制度,营造优胜劣汰的电梯维保市场秩序,力争2018年底前淘汰目前总数20%的小、乱、差电梯维保单位。

(五)2018年底全县有30%在用电梯纳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六)完善电梯维保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星级奖惩激励机制,实现维保星级能上能下的动态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全县在用电梯,电梯的安装、使用和维保单位。

整治重点:住宅、公众集聚场所的在用电梯,电梯使用、维保单位。

三、治理措施

(一)全面落实电梯安全首负责任

综合运用宣传培训、安装维修改造开工告知、注册登记、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等手段,与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签订《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告知书》,在100%完成在用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确认工作的基础上,确保新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告知率达100%;重点督促物业公司真正落实电梯安全管理的首负责任。

(二)深化电梯各类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杂物电梯(餐饮单位餐梯)专项整治。督促杂物电梯使用单位加强对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电梯日常安全检查机制。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维保单位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二是开展“特殊时段”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专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商场、医院、车站、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客流量大、使用强度高的特点,督促电梯使用(管理)、维保单位在电梯每日开启时进行试运转,并对设备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确认;设备运行时要进行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停运后要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在客流高峰时段,督促电梯使用(管理)、维保单位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进行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对于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电梯,要坚决落实由持证电梯司机操作的要求,杜绝空岗、缺岗。三是积极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针对使用时间长,且故障多、投诉多的电梯,电梯使用(管理)、维保单位应积极向产权单位或业主和有关部门提出修理、改造、更新的建议,及时采取修理、改造、更新的措施,保障电梯安全使用。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宣城市特检机构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积极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在用电梯存在的安全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畅通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渠道,为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提供资金保障。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缺失或不足的老旧电梯,提请县政府协调解决维修改造资金的落实。

(三)加大电梯维保单位监管力度

一是借力电梯维保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清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基础数据,加大数据分析力度,每月提出分析报告,通过电梯检验一次性合格率、电梯故障率、困人率等客观指标来倒逼电梯维保单位提升维保质量;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对电梯维保人员的监管,提升电梯维保质量。二是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资源条件、质量体系、维保能力及维保现场的检查力度,实施非本县电梯维保单位的登记管理,净化电梯维保市场。

(四)深化创新电梯监管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工作。实行“投保代理人”制度,由电梯维保单位统一购买保险,(电梯维保单位代缴的保费应由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承担,由其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时一并结算)。全年重点突出推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电梯责任保险。二是配合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程。借鉴外地成功经验,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办法,方便老旧小区高层人员的出行。三是探索开展电梯“按需维保”工作。按照省质监局统一安排,择机选择维保信誉好、维保质量佳的电梯维保单位和日常管理规范的电梯使用单位开展电梯“按需维保”工作,通过维保单位提交自己企业的维保细则签订维保安全责任函,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的抽查制度,实现单次维保时长和维保次数的合理化配置,提高电梯维保质量。

(五)完善全县电梯安全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电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电梯安全问题综合治理,提升对重大电梯安全事件的处置效率。二是拓展电梯维修基金绿色通道。加强与房管部门的联动,完善电梯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时启用房屋维修基金绿色通道(无需通过2/3以上业主同意,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机制,合力打击维保单位联合物业公司非法套取维修基金行为。二是完善电梯维保诚信体系建设。制定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细则,推行电梯维保单位违章记分制度,深入开展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实现维保星级能上能下的动态化管理,引导电梯维保单位提升维保质量;继续实施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制,发挥社会大众对电梯维保情况的监督作用。

(六)加大电梯安全宣传培训力度

一是加强电梯安全宣传。通过主流媒体介绍宣传《电梯安全手册》,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消除恐慌心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引导文明乘梯;深入宣传电梯维保成本,引导大众摒弃低价维保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电梯维保消费市场。二是认真分析研究全县电梯安全形势,发布年度电梯安全状况白皮书,召开全县电梯安全新闻通气会。三是深化电梯安装维修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完善电梯安装维修人员知识更新方式。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泾县电梯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序进度表,落实人员和经费,动员部署综合整治工作。

(二)第二阶段(4~10月)实施监管措施,强化监督检查

实施电梯维保属地备案、非本县电梯维保单位登记、违章记分等新监管措施。加强对电梯使用(管理)、维保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的检查,确保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每年至少检查1次,督促电梯安全责任主体、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做到电梯使用日常巡查到位、维护保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维护保养质量以及应急救援反应能力、安装现场的检查。

(三)第三阶段(11~12月)总结验收

各有关单位在11月30日前将全年电梯安全整治情况书面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泾县电梯应急救援处置系统的大数据组织对各有关单位电梯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电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事关百姓人身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做到组织得力,责任落实,指导认真,监督严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严格整治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电梯在安装、使用、维保环节存在的不足,不断完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电梯安全监管的新措施,建立电梯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查,定期通报

县安委会将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将电梯安全纳入对各乡镇、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日常检查督查,并定期考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