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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728W/202005-00021 组配分类: 初步评估结果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泾县高峰巷区域棚户区改造初步评估结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11 15:21
泾县高峰巷区域棚户区改造初步评估结果
发布时间:2020-05-11 15:21 来源:县住建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泾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布局规划(2016-2020)》实施计划,经安徽省住建厅批准对泾县高峰巷区域棚户区改造红线范围内房屋实行征迁。本区域占地约70亩,现有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住户约380户,人口约1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