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布局规划(2016-2020)》实施计划,经安徽省住建厅批准对泾县高峰巷区域棚户区改造红线范围内房屋实行征迁。本区域占地约70亩,现有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住户约380户,人口约1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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