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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911-0174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解读《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工作协同提高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效能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7-17 00:00
解读《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工作协同提高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效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7 00:00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出台背景

随着泾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稳步前进,建设“四个泾县”,实施“五大会战”不断走向深入,全县建设用地报批工作中统筹协作不够、职责流程不优、审批效能不强等问题也日益明显,为解决上述问题,县政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作协同提高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效能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24号)精神,并结合泾县的实际情况,出台该文件。

二、工作目标

该文件出台,为实现我县建设用地审批“明确责任、优化流程、共享清单、限时办结、监管通报”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核心内容解读

首先,把握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作协同提高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效能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24号)中的政策要义和精神。这是我省首次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提高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效率的规范性文件,提出讲审查报批的责任链条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阶段向报批前期工作延伸,努力将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用地审批机制完善。重点是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分工、严格时限要求、优化审查内容、完善保障机制。

其次,根据省政府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县具体实际情况,需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这其中,县政府是组织建设用地报批的主体,对相关各项工作负总责;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也在各个环节承担相应的不同工作任务和责任,这使得项目申报、报批流程更加优化。

四、文件要求实施时间

该文件于2019年1月23日正式发文,并要求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委、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投促局等)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