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1、原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已实施2年,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需要重新制定新的政策。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7〕11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18年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奖补政策的通知》(财企〔2017〕1404号)要求,制定相关政策。
二、起草过程
结合实际,制定政策草案。与县财政局对接,对草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泾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暂行)》。召开相关部门征求意见会,再进一步完善后,再形成送审稿上政府会议研定。
三、主要内容
(一)政策包括:总则、支持对象、支持内容和标准、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资金管理、附则6个部分。
(二)支持内容包括:支持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支持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支持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支持快递业协同发展、支持农村产品网销上行、支持泾县“特色馆”“旗舰店”建设、支持电商经营者扩大销售规模、支持电子商务限上企业培育、支持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开展电子商务会展活动、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建设、支持贫困户自主电商创业、支持电商企业销售贫困户产品、支持贫困户参加电子商务培训、支持开展示范评选活动。
四、创新举措
设立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整合中央、省、市安排的用于地方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和县财政每年安排的2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扶持资金、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实施经费,统筹兑现政策奖补资金。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加大政策的宣传,发挥政策引领作用;通过实施,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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