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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909-00602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文号: 泾发〔2017〕14号
发布日期: 2019-09-23 00:00
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3 00:00 来源:泾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共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推进泾县“十三五”规划实施,全力打造“青清净静”魅力泾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 共 泾 县 县 委     泾 县 人 民 政 府

                                                         2017年3月23日

                        

                           

 

 

 

 

 

 

 

 

 

 

 

 

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和保障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根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新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我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主要目标:通过全面实施本规划,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实效进一步凸显,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我县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为全社会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党内法纪法规为全体党员所尊崇。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活动和党内法规建设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纪法规,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全国法制宣传月”、“江淮普法行”、“机关集中学法月”等活动,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公民特别是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易、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障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宣传教育、就业就医、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国防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国防意识,促进国防建设。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生态强县建设。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纷争、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纪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纪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纪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加强地域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深入挖掘泾县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打造泾县法治文化品牌。依托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和奖励基金内容,确保法治文化产品有效有序供给。完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场所和设施建设,形成一批与村(居)、企业、街区、景点等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宣传推广设施。建立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长效机制,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以及“四进社区”“三下乡”“送电影下基层”“送戏进万家”等活动契机,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镇、法治城市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完善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开展各级“道德模范”和“好人”评选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继续实行“红黑榜”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一)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纪守法、规范用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治讲座(论坛)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县委党校和公务员培训教学课程,扎实开展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纪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违法红线。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定期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二)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设立法治教育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把法治教育课本纳入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在中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传播法律知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配备和培训,编撰优秀法治教育示范教案,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整合各种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留守儿童、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法治宣传教育。

(三)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加强对村(居)“两委”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继续开展好“农村党员学法”系列活动,以党员学法为抓手,实现“党员学法全村懂法、一人学法全家守法”的目标,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工作步骤

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3个阶段:

  1.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乡镇、各部门和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规划或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规划,报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地点:县司法局)。
  2.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各乡镇、各部门和各行业要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3.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接受上级组织的“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二)工作措施

  1.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宣传、文化、教育、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组建“以案释法”宣讲团,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中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建立一支普法信息员队伍,在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设立普法信息员。配齐配强村级法治联络员队伍,选聘优秀律师作为村级法治联络员顾问。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工作。
  2. 健全普法责任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组建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组成的“以案释法”宣讲团,深化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办好“以案释法”报纸专栏、“法治在线”手机专栏和“法治天地”电视栏目,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建立普法联系点制度,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相关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服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各行业、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3.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橱窗、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等提档升级。在政府机关、社会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推动普法教育向公共文化场所延伸、覆盖。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子屏、手机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在车站、高铁站、医院、银行、邮政、电讯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治宣传设施,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村法治宣传设施。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中的运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组织新闻网络开展普法宣传。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共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县人大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法宣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和行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各地、各部门和行业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和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加强理论研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落实经费保障。县、乡(镇)财政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科学考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抄送:县人大、县政协。

中共泾县县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