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公共文化体育> 文化遗产保护
索引号: 003257952/201811-01324 组配分类: 文化遗产保护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汇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8-01 00:00
泾县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8-08-01 00:0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汇报

 

泾县历史悠久,建制于汉,古有“汉家旧县,江左名区” 之称。历史上,泾县既是“男勤于耕,女勤于织”的农桑之区,又以商宦众多、文风昌盛而名闻遐迩。文化荟萃,古迹众多,学者名流,代不乏人。古代劳动人民长期的生产生活活动,为泾县留下大批文物古迹。全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84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

泾县县委、县政府和文化、文物部门一贯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1998-2000年间,泾县文化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古民居普查工作,共普查登记各类古民居建筑1077处,并出版了《泾县古民居名录》一书。2007—2009年,又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共登记文物普查点928处,其中新发现66处,复查775处,消失文物87处。2016年,完成了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和汇总上报工作;以样板工程的实施为契机,辐射带动全县的文物保护工程有序推进;下大气力狠抓文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目前已初见成效。现将十三五以来文物保护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物保护工作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第三次文物普查和可移动文物普查,基本摸清了文物资源和保存状况,全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841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登记可移动文物1571件,其中一级文物10件,二级文物3件,三级文物103件。以黄田村古建筑群文物保护样板示范工程一、二期的实施为龙头,对县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期分批开展维护、维修;利用县政府文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一大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实施维护,使我县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状况明显改善,保护措施得当有利;博物馆体系日臻完善,现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6家,其中民营博物馆1家。泾县博物馆新馆建设被县政府纳入PPP项目,正开展方案编制;中国宣纸博物馆于2015年12月建成并对外开放;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皖南事变史料陈列馆等正积极实施改陈,馆藏文物展示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宣纸文化创意产品正逐步开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全面对外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彰显;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仅2018年就查处3起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案例,拆除违章建筑6处;扶持成立了5个群众性文物保护协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文物保护成果极大地促进了我县旅游产业的发展,文物保护利用开展尝试,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文物工作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主要任务推进情况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不断加强。新增16处市级、1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认真落实《泾县文物保护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泾县古村落保护利用暂行办法》、《泾县古民居流转保护利用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申报14处文物保护单位备选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的前期工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考古工作持续推进。2016年完成了牛岭水库工程占用地及水库淹没区的文物调查评估;2017年就一起生活垃圾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对项目用地区域开展了文物调查;2018年4月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琴溪古窑址的考古调查,为下一步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奠定下良好基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七星墩的考古发掘工作正在进行;下一步还将配合基本建设对芜黄高速沿线的古文化遗址开展发掘。

以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的保护为龙头,全面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编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加强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献史料的调查、征集、研究工作。  

加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配合县住建委完成历史建筑的普查、建档;严格把控新建建筑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实施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程,除积极开展古建筑维护、维修工程外,还先后完成查济、黄田古村落的消防工程,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消防工程正在实施;完成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及黄田村内6处古建筑的防雷工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水西双塔、黄田古建筑群保护设施建设工程正逐步推进。

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文物安全被纳入乡镇政府考核内容,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配备了文物协管员,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新建专题博物馆一座(中国宣纸博物馆),扶持创办民办博物馆一家(泾县查济艺术馆);泾县博物馆新馆建设被县政府列入PPP项目,目前已进入建设方案编制阶段;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初步形成;文物部门管理的各博物馆、纪念馆均已实现全面免费开放;以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为代表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彰显,做到见人、见物、见精神。

文物保护利用开展尝试。为黄田村古建筑群内的5处文物点编制了展示利用方案,对古建筑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前提下改善居住、使用条件,满足现代人的生产生活需求进行了大胆尝试。

做好普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县人大就文物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文物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仅2018年就查处3起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案例,拆除违章建筑6处。

三、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先后完成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黄田村古建筑群文物保护样板示范工程一期、二期、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大会堂旧址、司令部种墨园旧址维修工程、查济古建筑群之存仁堂、敬信堂、诵清堂修缮工程及水西双塔之绍兴塔维修工程;查济古建筑群、黄田村古建筑群消防工程;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黄田村古建筑群内6处文物点防雷工程;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茂林西洪吴氏宗祠、丁家桥张氏支祠维修工程;水西双塔之大观塔维修工程、水西双塔保护设施建设工程正在实施,2018年12月底前可全部竣工;今年还将开工建设黄田村古建筑群文物保护样板示范三期工程。累计投入国家、省级专项经费近亿元。

泾县博物馆陈列与布展策划方案已通过评审,展陈大纲进入二审阶段。

四、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2015年,完成了黄田村古建筑群保护利用实施规划的编制并通过评审,科学指导该古建筑群文物保护样板示范工程总体维修计划及方案的编制和项目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王稼祥故居保护规划年内可完成编制,为下一步的保护利用规划蓝图。

五、我县文物事业面临的问题

1、利益驱动使文物的保护难度加大。泾县古民居众多,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一些地方也出现房地产开发项目向农村转移的态势。许多村民也因为老房子修不起、不宜住,私自拆老房建新房,导致古民居的灭失。

2、自然侵蚀是文物保护的又一难题。明清古建筑由于年代久远、风雨侵蚀,出现房屋渗漏、木构件发霉腐烂等现象很常见,特别是白蚁防治的压力和难度大。同时,随着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老房子无人居住缺少日常打理维护,加速了古民居的破败损毁。此外,古民居在农村的产权复杂,一栋房子往往涉及多户产权,住户矛盾和利益纠葛加剧了古民居的损毁和灭失。

3、保护经费严重缺乏。2013年,我县出台了《泾县文物保护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每年可筹集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保护对象的维护、维修,平均每年可实施5——7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程。但对于我县量大面广的不可移动文物而言,区区50万元实为杯水车薪。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及实施建议

1、加大宣传教育,增强文保意识。通过举办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文物安全宣传月、展览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利用报纸、广电、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群众文保意识。重点加强对青少年文保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倡导“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观念。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规划,结合实际,强化实施,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氛围,将文物法制宣传与依法行政、执法督察、解决问题相结合,确保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增加资金投入,实施重点项目。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加大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选择一批保护价值高、利用潜力大的古村落、古民居优先纳入重点支持对象,推动实施具有泾县特色的“百村千幢”工程,繁荣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打造属于泾县的传统村落名片。

3、扶持社会力量,出台奖励政策。加大对大型文旅企业的招商力度,引入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项目。总结和探索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的互联网模式。扶持有实力、信誉好、懂技术、会管理的企业和个人,利用古村落、古民居兴建民办博物馆、民俗体验馆,发展乡村旅游和游学培训、养老养生、会展民宿产业,发展多形式的文化创意产业。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奖励扶持政策,对于投入一定资金开展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税费奖励和政策优惠。对成效显著的,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加强队伍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加大人才招录和引进力度,给予相关人才以更好的工作条件和经济待遇,引进一批具有高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献计献策、添砖加瓦。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养,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造就一支专业扎实、本领过硬、能干实事的人才队伍。

5、健全法律法规,创新保护机制。现行土地政策对农村保护土地资源起了重要作用,但在村民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下,“一户一宅”政策与古民居的保护矛盾重重。为此,我县于2013年出台了《泾县古民居流转保护利用暂行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古民居保护,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土地权属的转让,盘活农村古民居土地产权转让难题。下一步,还将编制相关方案,积极向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等部门争取附着于农村土地上的古民居产权转让试点,为我县古民居保护发散新思维、开辟新途径。加强政府引导能力,探索建立古民居保护“造血”机制,在仅限县内流转的前提下,加大对部分在原地不利于保护且空置的古民居按程序进行异地保护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