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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911-01981 组配分类: 涉企收费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涉企收费清单】泾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2018年11月)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5-29 00:00
【涉企收费清单】泾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2018年11月)
发布时间:2019-05-29 00:00 来源:泾县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泾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

第1号

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情况,按照《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泾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泾政〔2014〕33号)要求,现对《泾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动态调整。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按照国家排污费改税工作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征排污费。

(二)按照收费政策,列入“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政府性基金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将“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合并为“县税务局”。

(二)有关政府性基金执收单位“省市县国税部门”、“省市县地税部门”统一调整为“省市县税务部门”。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政策依据,增加“财政部财税〔2018〕39号”。

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第七条规定,“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级权限内项目核准涉及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收费”退出清单。

(二)本着与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县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相对应的原则,下列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列入清单。

1、县政府办公室(县人防办)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和易地建设审批中涉及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和防护方面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收费”。

2、县公安局机动车登记涉及的“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收费”。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划拨类)、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涉及的“规定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收费”。

4、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涉路施工和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涉及的“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收费”。

(三)本着与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县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相对应的原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不在权责清单中,“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收费”、“安全设施设计编制收费”退出清单。

(四)本着与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县级政府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相对应的原则,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项目“采矿权登记(划定矿区范围、新设、转让、变更、延续、注销)”修改为“开采矿产资源审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项目“企业(内资)登记”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属于“企业(内资)登记”子项)”。

四、涉企保证金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工作安排,2018年开始,《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中“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部分名称调整为“涉企保证金”,内容变更为《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皖经信综合〔2018〕45号)中的《安徽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附件:泾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2018年11月)

 

 

泾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