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和能源股(节能监察股)
1.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衔接平衡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规划。
3.负责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拟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
4.协调生态环境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
5.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能源监察执法和检测工作,对全县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状况进行监察,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
6.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布局和能源节约与发展新能源的建议,研究和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7.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综合协调工作,开展能源区域合作。
8.依法主管全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
9.协调推进水清岸绿产业优相关工作。
10.协调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人:孙烨
办公地址:泾县人社局大楼5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63-510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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