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股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落实并组织实施价格调控政策和措施。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自然垄断经营商品等收费的政策法规。拟订相关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相关政策拟订县管相关收费标准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3.承担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县级管理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商品价格改革及调整工作。
4.承担成本监审目录范围内县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5.承担制定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参与房地产价格调控工作。
负责人:谢成明
办公地址:泾县人社局大楼5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63-5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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