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权责清单和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建设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129号)要求,我局按照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要求,认真分析研究经市审核组审核确定的县级公共服务基础清单,按要求完善清单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并逐项制定公共服务指南,现呈报县政府,请予审定。
附件:1.泾县粮食局公共服务清单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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