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股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省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贷后管理工作;负责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协助经办银行催还贷款工作;负责向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经办银行及时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工作;负责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107号(原农商行大楼)3楼
副 主 任:张玉琴(主持工作)
联系电话:0563-2657005;0563-5021754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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