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于1989年01月31日,是以收取质量监督费用为主要经济来源自收自支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2009年1月1日起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停止收取质量监督费),下属二级机构“泾县银建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为质监站事业全额控股公司,成立于1987年05月16日,前身为“泾县建筑材料试验室”,于2002年首次通过计量认证,2005年通过第二次及增项计量认证。
泾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现拥有办公面积1000平方米;质量监督人员(质量监督员、试验员)15名,其中工程师6名、助理工程师5名、技术员2名、会计师2名;计算机10台,汽车2辆,监督检测设备60余台(套)。
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本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管理工作。
2、办理政府委托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的报监手续,实施质量监督。
3、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对参与工程的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质量文件进行监督检查。
4、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向政府报送受委托监督工程的质量监督报告。
5、受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6、及时制止工程建设各方主债权的质量违规行为,对性质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7、负责建筑材料(构配件)准用日常管理;并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
8、参与调查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单位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1号县住建局7楼
联系电话:0563—2366558
站长: 张欣 13905636967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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