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1.负责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
2.负责编制年度城市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全县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工作。
3.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并牵头组织实施。
4.指导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全县城市规划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公用设施建设工作。
6.负责城乡建设、建筑设计、房地产、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7.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人民防空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县人民防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人民防空工程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全县防空袭预案和保障方案、保障设备及核化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依法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人防行政执法,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编制人民防空经费年度预决算,对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8.负责城市燃气供应和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节水等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运行、养护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及交通设施、桥涵、排水、排涝、照明(亮化)、地下管线(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养护和城市排水排涝等职责。
9.负责公园、广场、滨河绿地以及道路绿地等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运行、养护、提升改造工作。
负责人:刘程 联系电话:0563-2366545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1号县住建局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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