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1.协助党组加强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系统内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督办各项重点工作。
2.负责检查局属单位和工作人员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中的工作行为。
3.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县住建系统单位的资金和项目、工程实施等进行期间和期末审计。
4.受理对县住建系统单位和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住建系统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受理系统内人员不服监察决定的申诉。
5.协助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住建系统单位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建立健全住建系统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
6.办理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邹福莉 联系电话:0563-2366528
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1号县住建局906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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