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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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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90032581894/201901-0000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配套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泾政办秘〔2019〕2号
发文日期: 2019-01-09 发布日期: 2019-01-09
有效性: 有效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配套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9 00:00 来源:泾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配套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配套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办〔2018〕79号)和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配套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宣交规办〔2018〕311号)精神,以我县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契机,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制定“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公路路长制工程、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和农村公路运输通达工程”四个配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1月8日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决定在“十三五”前三年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基础上,在全县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到2018年底,全县每个乡镇建成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三级及以上公路,1条连通相邻乡镇最短捷且路面宽度5米以上公路;每个建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硬化路。通过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到2020年底,全县每个较大自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硬化路(特殊区域特殊路段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实现农村公路网络体系、通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二、建设内容

(一)推进农村公路网化升级。2019年至2020年,用2年时间,在全县实施245.26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推进较大自然村硬化路建设,使每个较大自然村具备一条从村口到现有公路的最短捷连通硬化路。补齐一批“末梢路”,打通一批“循环路”,建设一批“产业路”,全县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施较大自然村规模以下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较大自然村认定标准为20户以上。

(二)提升农村公路保障服务能力。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高桥梁安全性能;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护栏等安保防护措施,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服务水平。

2019年县财政计划配套50万元,实施危桥改造一座;计划配套180万元,实施120公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20年县财政计划配套140万元,实施92.947公里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三、建设标准

(一)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特殊区域特殊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错车道设置间距应根据地形、地貌、视距等因素灵活设置,原则上不得大于300米。鼓励具有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性质的公路按照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建设。

(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老路基应进行夯实或换填处理。

(三)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的附属设施,通客车路线同步建设候车亭或公交站点,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四、资金筹措

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资金通过省级补助、市县整合、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种渠道解决。

(一)省级资金补助标准。按照2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

(二)县级配套资金。按照以新建为主,一次规划,分步实施,规模适度的原则,2019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23个项目140.088公里,其中省级补助2801.76万元,县财政配套8405.28万元;2020年计划实施78个项目105.172公里,其中省级补助2103.44万元,县财政配套6310.32万元。

(三)乡级自筹资金。各乡镇要广开渠道,多方筹集资金,落实征地、拆迁、路基施工等建设费用,并在2019年财政预算中进一步细化农村公路建设经费预算,明确农村公路预算子目录。

五、实施安排

(一)明确建设任务。各乡镇政府按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当地建设需求,提出建设计划,向社会公示后报县交通运输局复核,经县交通运输局复核核后汇总上报至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核查后建立《全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库(2018—2020年)》(此项工作已经完成)。

(二)规范项目管理。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管理参照现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执行,严格“四制”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完善前期工作,加强质量监管,及时组织交(竣)工验收。对交(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复核验收,对合格的项目拨付省级补助资金。

  

                                        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提升公路路域环境,全面推行公路路长制。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权责明确、完善机制、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在全县推行路长制,通过建立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落实县、乡(镇)、村三级管养责任,切实提高全县公路路域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四个泾县”、实施“五大会战”提供保障。

二、范围和目标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路是指全县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和已列入农村公路数据库里程的县乡村道。

到2018年底,所有乡镇出台路长制实施办法,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完成乡村道专管员的招募并培训上岗。到2020年底前,路长制管理实现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消除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可将公路用地的划界、确权同步实施;对公路用地使用权属有争议的,可先划界,再依法依规逐步确定土地使用权属。

(二)加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四好农村路”、“美丽公路”和“三线四边”等有关要求,大力整治公路路域环境。加强公路生态环境保护,对公路沿线路域范围内的绿化、河流等区域进行监督管理,对破坏公路沿线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打击。加强公路安全保护,对临水临崖、高边坡、急弯陡坡、易塌方等路段主动防护,确保公路安全。常年保持路面整洁、无杂物;边沟通畅、无淤塞。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三)大力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按“县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加快实行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制度。目前我县已经完成32名乡村道专管员招募工作,并经岗前培训后正式开展工作。县政府按照每人每月600元基本工资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月发放;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绩效工资列入年度乡镇财政预算,经考核合格后年终一次性发放。2019年计划投入县财政资金43.04万元,用于乡村道专管员管理工作(其中县级路长制运行经费20万元,乡村道专管员基本工资23.04万元)。

(四)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加大公路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公路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配合,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私搭乱建、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等非法行为。

四、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公路养护和路域环境管理机制。

(一)分级设立路长。县级设立总路长、副总路长、县级路长。根据泾办发〔2018〕17号,总路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路长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级路长由相关县领导担任。

(二)建立路长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路长办公室。县级建立路长联席会议制度。路长联席会议职责:研究推行路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考核等工作。

成立路长制办公室。县级路长制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负责人、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农委、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扶贫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组成。路长制办公室具体承担路长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日常事务。主要职责为:落实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资金筹集,协调各部门解决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强化激励问责。

各乡镇成立乡镇路长办公室,落实专门人员,与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建立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明确职责。乡村道路专管员主要职责是:落实管辖的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的监督、巡查和考核,维护路域环境,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由各乡镇负责。

五、路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路长制的宣传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牵头负责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指导公路建设、养护有关重大项目立项、申报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以及路域环境治理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

县审计局:负责资金监管和审计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对破坏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和整治。

县住建委:负责公路建设的规划选址工作,负责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做好公路沿线村镇规划等工作。

县文明办、县美好办:结合“美丽乡村”、“清洁工程”和“三线四边”等工作,指导做好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协调公路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指导公路沿线用地确权登记,查处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等,对危害公路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防治。

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公路路域的环境监管,牵头排查并依法查处非法排污等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建立公路安全监管协调机制,降低安全事故率等工作。

县农委、县扶贫局:负责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助推农村公路发展等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将相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公路有机结合,同步发展;负责查处在跨河桥梁禁止采砂区域内的非法采砂作业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宜林路段绿化等工作。

县文旅委:负责将旅游业和公路紧密结合,围绕公路通达地区大力发展旅游业。

县行政执法局:协助乡镇和县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县公路分局:负责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县级税务管理机关:负责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等工作。

六、管理流程

按照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开展“路长制”各项工作。

巡查:各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或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路长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向有关路长反馈。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交办相关部门。

督查:各级路长或路长制办公室根据巡查情况以及交办的问题适时开展督查。

通报:路长办公室每月对路长制工作进展和巡查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把推行路长制作为推进“四个泾县”建设的重要举措,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到位。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重点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巡查督查、综合执法、路长公示牌及宣传牌、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加大公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安全防护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路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公路管养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公路路域环境情况,及时跟踪路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各部门及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到位、不扎实,没有明显成效的,要视情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公路路域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路长名单,标明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公路路域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我县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逐步构建符合我县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85%,力争达到90%,县乡公路年均大中修比例达到7%,实现小修保养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水平。

增加养护资金投入。根据农村公路养护需要,省级补助标准从每年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7351”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县道15000元/公里、乡道7000元/公里、村道2000元/公里(“1572”补助标准)。

养护工程。2019年计划实施县乡公路大中修33.36公里,养护提升工程83.05公里,水泥沥青路面病害处理8000平方米,工程总造价1132.78万元,其中省补资金724万元,县级配套408.78万元。

预防性养护。2019年计划实施预防性养护13.55公里,工程总造价48.45万元,其中省补资金23万元,县级配套25.45万元。2020年按照建设规模不减,县级财政适度递增的原则谋划养护工程建设项目。

日常养护。按照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含乡镇配套1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含乡镇配套300元/公里)的日常养护标准列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2019年计划县级财政预算493.187万元;乡镇配套67.423万元。2019年新增农村公路里程纳入2020年县乡两级财政预算。

(二)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

  1. 推进养护市场化。鼓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乡公路管理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放宽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公开、透明、法制的良性市场竞争机制,积极引导当地条件成熟的社会企业申报养护资质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培育农村公路养护龙头企业,支持公路养护公司、班站等专业养护机构参与农村公路的养护。
  2. 提高养护专业化。大力推行大中修养护工程专业队伍施工;推广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捆绑招标等模式,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实施(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一定年限的养护服务工作。
  3. 促进养护标准化。县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安徽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作业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要求,大力总结推广应用工艺成熟、低成本、操作简单的标准化养护技术,指导乡镇加强乡村道养护管理,规范养护单位现场作业,提升农村公路养护水平。

(三)健全农村公路灾毁应急响应机制。

  1.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县交通运输局积极整合多方应急保障力量,开展综合应急演练、跨区域联合演练和实战训练。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公安、气象、消防等多部门参与的农村公路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建设农村公路灾毁应急物资储备库,优化储备布局,加强应急物资、抢险设备管理。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满足相应管理范围公路的应急保障工作需要。健全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施装备等征用补偿制度,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机制。
  2. 依法简化应急工程实施程序。估算造价4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灾毁应急工程,可现场直接确定修复方案并进行简易设计,由管养单位直接组织施工;估算造价400万元以上的桥梁、大型挡土墙、滑坡等重大灾毁工程,其工程设计和施工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推行灾毁保险制度。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要求,采取“省级统一招标、县级自愿参保、县乡村受益”的方式,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工作。本着自愿原则,与承保机构签订保险合同。灾毁发生后,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根据投保职责统一负责农村公路的报险工作,并配合承保机构做好查勘、定损及理赔等工作,具体可委托农村公路管养单位落实。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推行后,若发生较大及重特大灾毁的,与现行普通公路灾毁保通修复补助政策叠加。

2019年计划投保县道为洗白路、榔苏路、溪桃路共87.3公里,乡村道110公里。预计需县级配套153.3万元。2020年农村公路参保里程不少于300公里。

(四)创建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

  1.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统筹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创建品质示范路。择优选择创建方案,充分利用旧路资源,避免高填深挖,完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防排水等附属设施;加强质量监管,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营养护成本;加强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畅、安、舒、美”农村公路比例大幅提升。加大“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力度,清除公路沿线垃圾杂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各种路障,清除违章户外广告,整治出店经营,确保环境治理取得实效。
  2. 继续保持我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水平,2019年县财政计划投入450万元,创建90公里“四好农村路” 品质示范路,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打造一批示范路、精品路、美丽公路,从而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更好地满足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农村客运、货运发展,切实提升我县农村运输通达水平,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整合城乡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完善优化运输网络,推动城乡客货运输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农村地区交通更便捷、出行更宜人、流通更高效、运输更安全。到2020年,在继续巩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5A级水平的基础上,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客车通达率100%。县城20公里范围内的城乡客运公交化运行率达到80%以上。建设1个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每个乡镇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站,每个建制村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点,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二、主要任务

2019年将农村运输通达工程资金1713万元,纳入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

(一)完善城乡运输站场体系

安排资金197万元,建设蔡村、黄村、丁家桥3个农村客运站。要求新、改建的农村公路,农村客运站点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加强既有客运站点的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鼓励客运站与城市公交站点有序衔接和融合建设,推进公交停靠站向道路客运班线车辆开放共享,方便客车乘员下车换乘。通客车的建制村2公里范围内要建设城乡客运站点。

(二)推进城乡道路客运融合发展

安排资金596万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40台,建设农村客运站充电桩8个,用于试点“运游一体”的农村公交运营新模式,同时兼顾解决仍有部分建制村不通公交的问题,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便捷高效。

  1. 加强规划引领。认真组织编制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综合统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发展,做到各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方便换乘”。加快完善农村客运站场布局,坚持路、站、运同步发展。
  2. 因地制宜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对于重点乡镇及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的农村地区,鼓励通过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采取新辟、绕行、延伸线路等方式,提高城乡客运网络密度,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能力。对于出行需求较小且相对分散的偏远地区,鼓励开展预约、定制式等个性化客运服务。 
  3. 优化城乡客运运输组织。以泾县客运公司为依托,组建国有城乡客运企业,实现城乡公交客运企业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相互融合,从事多元化经营,承担公益职能。县财政对实行公交化改造的农村客运班线,参照城市公交标准进行补贴,实现扶持政策一体化。
  4. 提升乡村旅游交通保障能力。全力推动县级客运综合枢纽站建设,加快“智慧交通+智慧旅游”中心项目融合发展的进程,积极拓展“运游一体”服务。购置适合乡村公路行驶的小型公交车,试点开通乡村旅游客运线路。加快农村旅游景区、人口密集区域的停车场、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5. 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健全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监督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密切分工协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加强城乡运输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营运等现象,净化运输市场秩序,努力为城乡运输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6. 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继续巩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的成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创建任务。

(三)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安排资金120万元,在现有农村客运站的基础上,改建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中心4个。充分发挥农村物流节点资源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力促进农村物流加快发展,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1. 做好农村物流布局规划。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农业、商务、供销、邮政等多部门、多单位,联合编制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按照“县级中转,乡镇分拨、村级配送”的原则,合理确定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的布局、规模和功能,力争实现县域内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全覆盖。
  2. 加快农村物流节点建设。按照“功能集约、优势互补”的原则,新(改)建具备县域与外部区域之间物流交换枢纽节点功能的县级农村物流中心;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加快对现有乡镇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设施的改造,新建或改扩建集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利用村部、社区及其他各类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具备农村物流各类物资集散、配送、信息采集与发布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运输服务点,完善末端物流网络。
  3. 加强农村物流资源整合。引导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部门和单位物流资源的整合,促进融合发展,避免重复建设。推广适合农村公路条件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规模运输企业开展冷链运输。鼓励市场主体对接农村电商平台,积极参与农产品网上销售、流通追溯和运输配送体系建设。
  4. 加快农村物流人才培训。因地制宜,利用村办公设施、停车场、超市等,加快建制村物流服务网点布局。做好村级物流服务点的实际操作人员的培训,可选择当地有较强经济实力、具备电脑和互联网操作技能的个人作为合伙人,“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百姓到家门”。

(四)推进农村客运、物流信息化工作

安排资金800万元,完成智能公交调度系统、电子站牌、公交车车载监控系统、客运企业网站及手机APP等智慧交通系统的建设。

  1. 推进客运站信息化建设。推动等级客运站站务升级,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构建互联互通体系,确保客运实名制落实到位,实现县域客运服务信息化,切实方便农村公众出行。
  2. 加快农村物流站点的信息化建设。依托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引导支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建立适应农村物流发展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村物流信息的互联互通、集约共享和高效联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是运输通达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协调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形成管理合力,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完善工作机制。交通运输局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联合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注重对道路条件是否适宜开行公交进行评估,扎实开展新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进一步梳理排查建制村通客车情况,摸清底数,对目前尚未通客车的建制村,要逐个分析原因,具备通车条件的,要拿出后续通车措施。将建制村通客车任务细化到具体建制村,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到2020年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

(三)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城乡客运、农村物流发展资金保障机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构建多级公共财政保障体系,探索因地制宜的税费、划拨用地等优惠政策,实现服务标准和政策保障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城乡客运(公交)补贴和补偿制度,对实行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以及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的投入,财政给予补贴补偿。

(四)强化监督考核。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交通运输局要加强督导考评,建立健全督导考评结果与投资和荣誉等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督导考评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