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依据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皖农科〔2018〕61号)
二、实施主体
泾县农业农村局
三、预算安排
整合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省以上补助资金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含农机合作社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培训每人3000元、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训每人1100元、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每人5000元、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每人20000元的标准,奖补到项目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