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处、有关参建单位:
为提高我县水利建设质量水平,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安徽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宣城市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泾县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考核细则(见附件)的要求,对具体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逐条对照检查,及时完善相关资料,认真做好迎接考核的准备。
2、考核时间要求,3月初完成。
3、考核形式,查阅资料、现场复核的方式对考核对象逐个进行评分。
4、有关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本次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考核结果将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与2018年下半年水利建设项目合同履行评价统一运用。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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