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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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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索引号:
113417290032582420/202104-00011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泾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泾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制度
文号:
无
发布日期:
2021-04-01 09:09
泾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1-04-01 09:09
来源:泾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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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政程序,透明办事过程,制约权力运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基层、群众等服务对象的监督,制定本规定。
一、信息公开制
信息公开制是指将水务部门管理的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工作事项和服务事务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通过一定的方式向社会、服务对象和内部职工群众公开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促进民主、科学决策和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的一项具有规范化、强制性的基本工作制度。
二、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要以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关为目标,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政程序、透明办事过程、制约权力运作、及时处理投诉等环节的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而尽职尽责。
三、信息公开的范围
将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水务工作事项和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服务性事务向社会和基层服务对象公开。
四、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股室业务管理范围和权限;
2、水务业务办理的办事程序、时限要求、办理结果的公开等;
3、水务各项制度规定;
4、水务各项工程进度和工作动态。
五、信息公开的基本形式
通过网络公布、张贴上墙、制作办事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公开的内容:办事的权限范围公开;办事程序公开;需办事对象提供的资料项目公开;业务限时办结要求公开;办事需交纳费用标准和交纳方法公开;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和受理投诉举报的机构名称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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