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1.组织开展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研究草拟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体规定、办法和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3.承担其他有关干部监督审计事项和纪委、监委、司法机关要求协助配合的经济案件查证工作。
负责人:林媛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地址:泾县政务新区中心1路
联系方式:0563-51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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