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为(未定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名。大队长股级领导职数1名。
依法对烟花爆竹、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对本局下达给高危行业的执法指令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群众举报事项进行核实。
负责人:马健 执法大队大队长
电话:0563-5034100
地址:泾县开发区管委会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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