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援股
负责人:张长江 自然灾害救援股负责人
电话:0563-5035831
地址:泾县泾川镇琴溪路泾县应急管理局五楼(开发区管委大楼)
1.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2.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依职责分工承担地震应急救援协调相关工作。
3.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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