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生态环境分局> 财政资金> 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决算
索引号: 486355927/201508-00010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环保局2014年部门决算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8-25 00:00
泾县环保局2014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5-08-25 00:00 来源:泾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能及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环保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级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保护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县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二)基本情况

泾县环保局现下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管理股,生态股),2个副科级直属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1个副科级派出机构(开发区环保分局)。

县编委核定全局编制47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监察大队事业编制20名,监测站事业编制18名。截至2014年底,我局实际在岗职工数为36人,在编在岗31人,占编聘用1人,自聘4人,退休人员9人。

二、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255.5万元,支出总计255.5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84.90万元,减少61%。主要原因: 2014年减少了生态县建设资金拨款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25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5万元。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环保节能”2014年度决算201.8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05.9万元,环境监测与监察0.16万元,环境保护宣传0.91万元,污染防治75万元,其他节能环保19.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33.26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33.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33.26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2014年度决算0.17万元,其中: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0.17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独生子女费决算0.1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20.27万元,其中:“房公积金”决算19.45万元,“提租补贴”决算0.8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2014825